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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信访举报

泉源:纪检监察室 日期:2020-12-22 09:1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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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举报规模: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清廉纪律、群众纪律、事情纪律、生涯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揭发控诉。

2.对监察工具(监察规则定的六类公职职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清廉从政从业以及品德操守等划定,涉嫌贪污行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运送、徇私舞弊以及铺张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法行为的揭发控诉。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置惩罚不平,提出的申诉。

4.监察工具对监察机关涉及自己的处置惩罚决议不平,提出的申诉 ;被视察人及其近支属对监察机关及其事情职员违反执律例则、损害被视察人正当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原行政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置惩罚决议不平未凌驾申请限期,提出的申诉。

6.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糜烂事情的品评建议。

对下列反应事项不予受理:

1.依法已经、正在、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遵照有关划定,属于其他机关或单位职责规模的。

3.仅枚举违纪、职务违法犯法行为名称,无实质内容的揭发控诉。

二、监视举报方法

1.来信举报。通讯(接待)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关山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12楼 中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派驻纪检三组(邮编:430050)

2.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27-69578979

提倡实名举报,以便于纪检监察事情职员核实举报内容以及反响治理情形。揭发、控诉、申诉人必需对所揭发、控诉、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认真。若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将肩负纪律和执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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